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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行政处罚办法》答记者问: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行政处罚办法》答记者问: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行政处罚办法》在文件名称、适用范围、具体内容上都进行了修改。在文件名称上,由《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改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在适用范围上,考虑到金融监管机构改革后,金融监管总局执法对象增加了金融控股公司机构类型,《行政处罚办法》将行政处罚对象从银行保险机构调整为金融机构。在具体内容上,一是完善行政处罚决策和流程,增加重大复杂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决策规定,增设行政处罚案件中止办理和销案程序。二是优化行政处罚管辖及协同机制,明确总局及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管辖分工规则,对于不属于监管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应依法及时移送。三是完善调查取证及当事人权利救济规则,明确不予处罚程序,完善执行程序。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和数字化建设,增加主动纠正行政处罚决定错误或行政处罚被撤销程序,要求建立行政处罚跟踪评价机制,完善电子送达和公告送达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