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进一步加强期货居间人管理、规范居间人行为】中国期货业协会对《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办法》进一步完善期货公司开展居间合作要求。明确期货公司不得与已经与其他期货公司存在存续合作关系的居间人开展合作。为防止利益冲突,增加居间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不得成为该居间人名下客户的相关要求;规定“机构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成为所在机构的居间人。